現在台灣法律已經太亂因該改成陪審制<div></div>
可能應該需要很多可以拔槍就可以了
我絕對支持警察應該有更大的權力。
而且對於藐視公權力的人應該要加大處罰,
當一個人犯法時如果還可以理直氣壯甚至不把警察放在眼哩,
是想請問一般老百姓做何感想,
法律跟公權力在那邊可是警察的執法權卻如此弱小,
那你的法律到底是要來幹嘛的?
絕對支持警察要有更多執法權力,
但有同時要增加督察機制。
避免少數的不良警察非法利用公權力。...<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在討論警察公權力之前 是不是先審視一下法官的素質, 法官亂搞 有再好的警察都沒用
台灣警察還是講求人情味的<br><br><br><br><br><div></div>
某些方面應該擴大而不是全面性,必竟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敗
警察維護社會秩序要有強大執法權力
但是要在法律容許範圍內
警察應該要好好保護自己的自身安危 人民也要尊重警察
如果公權力是對抗壞人,我覺得就可以
應該的吧 這樣公權力才有行駛的效用<br><br><br><br><br><div></div>
一旦把權力讓出, 就回不去了, 以免變成 現在香港 明日台灣
台灣的治安與國外相比好得太多,當然也會有犯罪事件,但是絕大多數的國民都是相當良善的,警察應該不需要更多的權力。
在台灣,只有當自己的家人被歹徒威脅的時候,才會希望警察可以有更多的公權力...
警察應該要維護社會的安全
若沒有公權力
怎麼維護...汗
公權力不是大小的問題,只要能落實到好的方面,就是有用的!<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