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要
這樣才能夠更加有效壓制社會亂象<div></div>
有完善的法律配合,那就應該給他們更多的尊重和執法空間
常常看到新聞上警察被壞人攻擊,然後反擊還被吿,真的不大懂,合理的反擊難道錯了,反而還要跟壞人道歉嗎,當然有時警察會執法過度,那人民也應該也要有糾正的權力,不然過度的權力就會被濫用了
台灣的警察應該沒有人會怕吧
早就應該要這樣實施了,太多愚民認為警察行使權有障礙才敢這樣囂張<br><br><br><br><br><div></div>
覺得台灣的警察公權力受限於法院,根本問題是在法官教育及警察教育。
警察經常面對持械威脅連個槍都不敢拔,但面對滿嘴髒話手無寸鐵的道是很敢使用摔折上銬的技巧,這根本是不對的行為,警察經常濫用妨礙公務的定義,又自我閹割用槍時機要領。
鄉民只會靠北那些被警察濫權摔折實際上卻手無寸鐵只是嘴賤的刁民,卻也只能默默幹在心底為什麼警察不拔槍、為甚麼檢察官要起訴(話說..起訴也不等於定罪<--只覺得檢察官沒事找事做嗎?)。
在台灣,荒謬的不只警察、檢察官、法官,連鄉民不成熟的輿論也荒謬呀!!...<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台灣警察應該要在兇猛一點才對
我覺得應該要有....
該執法就要執法...不然倒楣的還是那些警察..
警察本來就應該要維護地方的人民安全
沒更多的公權力.就每天值勤簽到抄表開開單跟一般公務人員
又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台灣警察
光對空鳴槍
可能就會上明天新聞頭條
然後檢討用槍的正確性
接著就是寫不完的報告
台灣社會就是.......................輿論臨駕一切<br><br><br><br><br><div></div>
台灣的警察看起來沒有什麼尊嚴,隨便的一個人都可以亂嗆警察,在美國嗆警察只有一個是只有被警察逮捕,被抓去關起來,美國的警察權力非常高。
同意台灣警察能有更高更多的公權力
否則台灣警察的傷亡率太高了
培養個警察要價不菲啊!
很難比較....
因為美國槍械是合法
台灣有嗎?
沒可能這樣比較...
除了警察的公權力要調整以外
法官的腦袋也要換一下
其實在台灣當警察也是會怕得罪到別人<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