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會分成兩個單元說明十因緣和十二因緣與識的關係:第一個單元為「十因緣的入胎識不是六識」,第二個單元是「流轉門與還滅門」。
前文已經針對緣覺菩提的修證做了一個概略說明:緣覺菩提的修證是透過因緣法的觀行來斷除我見,乃至於斷除我執,來取證緣覺菩提的解脫果。然而,因緣法的修證,必須以「入胎識出生名色」為前提,才有辦法建立十二因緣觀——也就是必須以十因緣法之入胎識(如來藏)出生名色為前提,才有辦法建立十二因緣觀。所以說,入胎識就是兩種因緣法聯結的最主要關鍵——而這也正是為何 佛在演說十二因緣法之前會先講十因緣法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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