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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覺得台灣應不應該讓警察有更大的公權力?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小懶懶熊    時間: 2018-7-18 08:08 PM     標題: 覺得台灣應不應該讓警察有更大的公權力?

本帖最後由 miracles 於 2021-11-21 04:19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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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匪飛車追逐的驚險場面,這種畫面通常只會在電影或遊戲裡看到,日前卻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真實上演。

美警匪槍戰曝光!一手方向盤一手槍 31發子彈狂轟擊斃歹徒

彷彿好萊塢的警匪電影在生活中真實上演!

美國拉斯維加斯警方日前釋出一段錄影畫面,1名員警在追擊可疑贓車時,遭遇車內歹徒開槍攻擊,

他沒有因此停車等待增援,而是果斷選擇正面交鋒,

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拿槍,不惜把自己的擋風玻璃射爆,最後終於成功制伏2名惡煞。

綜合外媒報導,這起警匪追逐發生在11日,

賭城警方接獲報案,1名25歲男子羅梅羅(Thomas Romero)在洗車場前身中數槍,當場慘死。

目擊者見狀隨即報案,並表示嫌犯駕駛的是黑色福特休旅車,似乎是西班牙裔男子。

當時正在執勤員警烏馬納(William Umana)巡邏時發現特徵吻合的贓車試圖上前攔查,

沒想到兇嫌居然加速逃逸,沿途還不停開槍。

烏馬納回報、等待增援期間,不甘心看著歹徒就這樣逃跑,立刻一馬當先追上去,

行進間至少開了31槍,而歹徒也朝警方開了34槍,隨後又有其他警車前來支援,

最終嫌犯失控撞上1所國小圍牆,其中1人企圖倒車遭烏馬納擊斃,

另1人身受槍傷想躲進校園內,但被馳援的便衣刑警索羅曼(Paul Soloman)抓住,

這起事件最終沒有造成任何員警受傷。

▼警方一手握著方向盤,一手持槍瞄準歹徒座車,隔著擋風玻璃連續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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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媒體報導,遭擊斃的歹徒為22歲的米蘭達(Fidel Miranda),

受傷嫌犯為30歲的努涅斯(Rene Nunez),而後者也已被送往醫院急救,

2人過去前科累累,這次作案用的車輛及槍枝都是偷來的。

不過他們射殺羅梅羅的原因尚不清楚,初步研判可能是幫派間挾怨報復。

賭城警局表揚烏馬納的英勇行徑,感謝他阻止凶嫌為非作歹,

不過因有1名歹徒身亡,導致民眾質疑執法過當,警方才直接將影片釋出,交由大眾自行判斷。


心得:在某些國家要是敢對警察挑釁叫囂,最基本的就是吃一頓「粗飽」,
         但在台灣,警察敢動手動腳的反而可能被惡人告狀,
         更不用說在執行公務,追通緝犯或逃跑的人時還會被質疑執法過當什麼的,
         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警察明明就是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角色,為什麼總有人吃飽沒事就要找警察的麻煩?
         如果讓台灣的警察擁有更大的公權力,你讚不讚成呢?


作者: lungchi    時間: 2018-7-19 12:17 AM

看到新聞真的是應該要給警方更大的權力使擁槍械等等。
例如看到有拿刀要攻擊警方的居然沒辦法開槍,而且就算開槍了打死嫌犯之後還一堆麻煩。
這在老美那邊早被放倒了,這一類人都是可能隨機攻擊路人的嫌犯。
像這一類直接挑戰公權力而且可能傷及無辜的真的應該用直接的武力制伏他。
不然最後倒楣的一定是無辜的老百姓阿!
作者: morlder4    時間: 2018-7-19 10:19 AM

你以為台灣跟美國一樣  民眾人人一隻槍

轉角就能看見軍火店?

討論台灣警察放大公權力之前

你有沒有先看看  台灣警察的素質

台灣警察 刑求普遍 警察吃案更多  但是台灣媒體很少報導

媒體幾乎都報導台灣警察被質疑執法過當 很少報導 台灣警察真的執法過當

你以為台灣警察是正義的化身嗎  真的不是阿  你是不是被新聞洗腦了

看不見台灣警察的黑暗面

給你個案例 警察刑求鄭性澤 法院認定刑求  但刑求的警察一個都沒事

台灣警察21世紀還在刑求逼供

媒體不報導  民眾就不知道 還要給警察更多公權力

你沒遇到 請不要以為台灣警察說話小聲又溫柔客氣 巡邏一定只抓壞人 保護好人

說出來你不敢信 台灣黑道跟台灣警察 根本不是對立面

普通老百姓  你只是好命 沒遇到警察辦案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8-7-20 12:50 AM

危險駕駛,請勿模仿?
說真的,電影裡警車上面不都是坐2個警察的嗎?可以一邊聊聊天一邊吃甜甜圈什麼的。一定要一手開車一手開槍嗎?
而且雖說行車中,30多槍才擊斃也肯定稱不上槍法好了

台灣,或者說全世界所有地方,給警察公權力之前都要考慮到警察會不會拿它來做壞事
就算現在很好的警察也要考慮這個問題,畢竟人心是會被權力扭曲的
每次出現這種美國警察殺死罪犯的事件的時候,外國人(台灣之類)就開始大喜,說你看美國警察多強多會打擊犯罪
但是每當美國警察槍殺無辜黑人,外國(台灣之類……)就視而不見,頂多草草寫一篇短新聞了事,也沒有多少人關心。畢竟自己也不是黑人,人也不再美國
那我們翻譯一下,如果台灣警察有了更大的公權力,可以以執法為由槍殺可能無辜的人並不會被問罪的話,如果這樣的台灣警察開始經常槍殺無辜的某一群體的人(假設說,X地人特別容易被槍殺,或者原住民特別容易被槍殺之類的)那各位覺得怎麼樣?
別忘了監獄實驗,人是會被權力輕易扭曲的。當一個人發現自己殺人也沒事了以後,他就會漸漸的變得不介意殺人
要想說美國警察公權力大多麼好,先對美國警察特別愛槍殺黑人的問題了解一下以後再討論
作者: download9941    時間: 2018-7-20 07:29 PM

不應該~因為很容易變成台灣政客的打手~不過的確而要更多合理的法律來在一些特定情怳保護警察
作者: 生存v.s王道    時間: 2018-7-20 10:42 PM

如果不談一般民眾是否持槍 或者 該地是否為戰區、非戰鬥人員自保 等問題
台灣警察擁有緊急情況使用槍械的權力及後續問題責任問題在國際排名應該算低的...
歹徒沒事警察受傷有可能是自行負責 但歹徒受傷就一定會變國賠
無法保障警察執法權力 違法人也就不太害怕執法者了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18-7-22 07:59 AM

台灣真的可以給警察更高的公權力
警察執法很多時候都礙於法令而無能為力
當執行了他的公權力後
又會面臨恐龍法官的批判...
然後台灣法律最好能更加嚴厲的對待罪犯
不是處處人權處處可教化
久了那些罪犯也根本不怕了
作者: gerry0929    時間: 2018-7-23 06:42 PM

除了警察的公權力要調整以外.
法官的腦袋也要換一下.

作者: metalkvn    時間: 2018-7-25 04: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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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lin2415    時間: 2018-7-25 04:46 PM

說真的我覺得應該要給警察多一點公權力
台灣的警察現在來說跟人讓壞人不懼怕
但在給公權力的情況下應該要監督好警察
畢竟有問題的警察也是很多
作者: 楊文賢    時間: 2018-7-27 04:01 PM

本帖最後由 楊文賢 於 2018-7-27 04:03 PM 編輯

小時候住在鄉下,突然有警察衝進來我家說他們要找通緝犯,直咬我們把犯人藏起來,結果連搜索票都沒有就直接衝進我家翻箱倒櫃一番,之後找不到人,此後對警察非常討厭,真的很可惡,如果在給警察更大的公權力,那不就擅闖民宅槍殺人都無所謂了~"~
作者: wildheart12    時間: 2018-7-28 10:10 AM

當然啊, 台灣就是太民主了, 在美國這裡, 那敢亂來.. 亂來就掰掰
作者: arain0324    時間: 2018-7-29 11:47 AM

我是認為台灣的警察應該具有更高的公權力,不論是開槍還是自我保護。
說句實話現在的台灣警察當得太卑微了,犯人的話語權都比警察大。
現在台灣的警察就是被拿出來頂鍋跟炒新聞而已,沒看到場場抗議活動中那些卑微的警察嗎,被政客們安排在第一線只能被打還不能反擊,反擊就是執法過當,買個便當就是怠忽職守。
除了暴民還有歹徒,面對持有武器具威脅的歹徒時,警察開槍還要想之後報告要怎麼寫,如果不慎打到歹徒的致命部位那更慘,之後還要挨上官司。
我就想問問了許多人都希望治安變好,問題是能處理治安的警察卻是如此的卑微,連威嚇作用都做不到,那治安如何變好...
至於警部的黑暗面,不論收錢也好、吃案也好,我相信這絕不是台灣獨有,只是若因為這些個案而剝奪警察的公權力,那我們到底要警察做什麼,反正人人都出張嘴治安自然好是這樣吧...
作者: HKL318    時間: 2018-8-2 02:43 PM

當然應該~太多人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怪傢俬    時間: 2018-8-7 06:03 AM

不應該,其實台灣警察的公權力已經都明文記載在法律、條規中。

而是,警察公權力的彰顯能否得到保障。

路上盤檢,遇可疑人士,警察本就有武力防戒的權利,
也就是樓主提到的公權力,
本來就有的權利,為何還要提升?(更大公權力)

而是,警察能否保持彰顯公權力,
民眾是否能配合與相信警察公權態度,
當出事了,法官、檢察官能否不偏移
這才是台灣警察應該做到與得到的
作者: bdd180    時間: 2018-8-7 12:20 PM

當然要給警察更大的公權力,台灣不像國外有強了烈的種族岐視,所以在用槍上比較會小心
作者: whitetigercg    時間: 2018-8-10 03:01 AM

本身覺得台灣的軍警是當心酸的。
沒什麼權利又被人民不時的挑毛病找碴。
軍警午休時吃飯有錯嗎?
美國這邊的軍警很榮耀因為他們是受尊敬而且國家給的福利也不差。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8-8-11 04:13 PM

當然要啊
台灣警察真是弱爆了
不敢開槍只敢大聲喝斥

作者: jerrychang1021    時間: 2018-8-11 11:09 PM

非常應該!!當然是有明定的規範配套措施,但我覺得先把新聞媒體換掉比較好
作者: fp557s    時間: 2018-9-2 03:35 PM

警察應該還是要有一點權力啦
但我覺得最根本是台灣人的教育水準,現在看到一些社會新聞,實在是無奈沒文化很可怕。
作者: milly8966    時間: 2018-9-6 12:41 AM

我知道雖然不是所有警察都是好警察,

但我相信大部分的警察都是好警察,

一個人犯罪警察就有權力去逮捕犯人,如果在執行公務時受到威脅......就應該有開槍的權利,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台灣為什麼一對人都藐視警察,

那就是都認為警察只敢出一張嘴,

真心覺得警察開槍或是動手制服都是基本的權利或是義務,

保護自己以及捉拿犯人的權力,以及保護普通百姓和維護社會的寧靜的義務。


作者: kkman4000    時間: 2018-9-29 07:20 PM

不應該 因為台灣沒有開放槍枝這種危及警察生命的武器 基於對等原則 警察職權也就不能太大
作者: tommy1752002    時間: 2018-9-30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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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lid098    時間: 2018-9-30 05:40 PM

應該 如果在危險的時候 應該要先保護自己先
作者: tzyyjeng    時間: 2018-12-23 12:38 PM

No. There is no need to expand the power of Taiwan police. In Chicago, there have been a few cases where white policeman shot and killed unarmed black person. Some cases were cleared in court as justified action while some cases were determined as race motivated over use of force. In the US with relatively impartial court system, police brutality already is pretty common. I don't know how good is Taiwan's court system. I only know when I was in Taiwan, my feeling was almost as if I was a black person facing white policeman in the white neighborhood in the US.
作者: usasogo    時間: 2019-1-1 09:15 PM

可以 但是要先提升台灣警察素質與能力  裝備跟訓練先
作者: piyopiyo0304    時間: 2019-1-7 05:39 AM

我是覺得應該
每次在美國看到警察,都覺得他們有種雄赳赳氣昂昂的感覺
就會乖乖地配合
作者: leoleoleoleo555    時間: 2019-4-19 08:55 PM

不應該~因為很容易變成台灣政客的打手~不過的確而要更多合理的法律來在一些特定情怳保護警察
作者: kpan    時間: 2019-4-21 01:41 PM

我認為在有關警察和公權力以及嫌犯或罪犯(含通緝犯跟非法滯留的外國人)這方面,樓主分享的那起美國個案不大適合當成例子來討論台灣的警察與公權力大小。

美國乃公民可依法合法持槍的國家,槍枝在該國所衍生的治安問題與美國民眾以及槍枝販製商們對於槍枝持有權限收縮,即使處於已發生一年不下於一起槍殺命案(包括未成年人用槍、以及誤用槍枝導致槍枝走火而自斃)的情況下仍有諸多爭議,即使發生過不下一起因膚色人種與美國官民間的治安相關磨擦(包括警官因膚色而槍殺人民、或是因這類命案而衍生的種族歧視或官民磨擦等等政治爭議),美國人對於民用槍枝的販製與行使的權限仍未形成"大"多數的共識,因此美國警察在為了治安所行使的公權力,自是比槍枝管理相對嚴謹、絕大部份人都被當地國法禁止買槍持槍的台灣要相對強硬、甚至在"觀感上"相對蠻橫。

況且台灣警察目前缺的不在於公權力的大小,而是能對警察如今可行使的公權力有否受到充足的保障,尤其是對於處理不同類型的事件上,公權力因個案(因查辦或檢查的對象、甚至是性別差異)而異所構成的行使可能會構成民眾觀感之主觀爭議方面。

再者警察說到底也是人,不僅是個受過國家專門培訓並接受比一般民眾相對深厚的法規教育和階級意識,同時也是個可因權限與合法管道申請去合法持有槍械或殺傷力強的熱兵器,更遑論警察業界裡亦有因個人品行不良、權謀自肥心過大、或是因管不好自己身為警察與民人的身份而濫用公權力做出破壞警察對外形象對內觀感的惡行,若只憑樓主分享的那起美國個案來討論台灣警察的公權力是否宜加大,我認為這不僅難以務實地兼顧警民關係、也難以兼顧治安和法治所形成的社會秩序之穩定、反而可能會讓警察這職業及身份因出現了一個濫權有餘卻權謀有道私心利慾的敗類、而使原本警察公權力加大變成了造成警民衝突互不信任、甚至成為國家從治安到官民內鬥的禍因之一。

因此我不同意增加警察的公權力,也不認為那一起美國個案適合成為台灣討論這方面議題的依據或參考,不如說探討保障警察依法合法所行使的公權力,對台灣警民雙方和台灣國內可兼顧治安與民主自由來說,會比較務實有意義。
作者: tommy1752002    時間: 2019-4-22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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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s9869    時間: 2019-4-22 02:11 PM

我覺得應該要
這樣才能夠更加有效壓制社會亂象
作者: tonyinny    時間: 2019-7-23 01:38 PM

有完善的法律配合,那就應該給他們更多的尊重和執法空間
作者: nicymc    時間: 2019-7-24 04:03 PM

常常看到新聞上警察被壞人攻擊,然後反擊還被吿,真的不大懂,合理的反擊難道錯了,反而還要跟壞人道歉嗎,當然有時警察會執法過度,那人民也應該也要有糾正的權力,不然過度的權力就會被濫用了
作者: metalkvn666    時間: 2019-7-24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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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gstw    時間: 2019-7-26 10:53 AM

早就應該要這樣實施了,太多愚民認為警察行使權有障礙才敢這樣囂張
作者: cbwatchworld    時間: 2019-7-28 05:31 PM

覺得台灣的警察公權力受限於法院,根本問題是在法官教育及警察教育。

警察經常面對持械威脅連個槍都不敢拔,但面對滿嘴髒話手無寸鐵的道是很敢使用摔折上銬的技巧,這根本是不對的行為,警察經常濫用妨礙公務的定義,又自我閹割用槍時機要領。

鄉民只會靠北那些被警察濫權摔折實際上卻手無寸鐵只是嘴賤的刁民,卻也只能默默幹在心底為什麼警察不拔槍、為甚麼檢察官要起訴(話說..起訴也不等於定罪<--只覺得檢察官沒事找事做嗎?)。

在台灣,荒謬的不只警察、檢察官、法官,連鄉民不成熟的輿論也荒謬呀!!
作者: metalkvn666    時間: 2019-10-12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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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951    時間: 2019-10-13 03:04 AM

我覺得應該要有....
該執法就要執法...不然倒楣的還是那些警察..
作者: hide1004    時間: 2019-10-14 08:34 AM

警察本來就應該要維護地方的人民安全
沒更多的公權力.就每天值勤簽到抄表開開單跟一般公務人員
又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hata5555    時間: 2019-10-15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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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top168    時間: 2019-10-18 09:43 AM

台灣的警察看起來沒有什麼尊嚴,隨便的一個人都可以亂嗆警察,在美國嗆警察只有一個是只有被警察逮捕,被抓去關起來,美國的警察權力非常高。
作者: 8520414    時間: 2019-10-19 09:43 AM

同意台灣警察能有更高更多的公權力
否則台灣警察的傷亡率太高了
培養個警察要價不菲啊!
作者: holdnonemoon    時間: 2019-10-19 03:15 PM

很難比較....
因為美國槍械是合法
台灣有嗎?
沒可能這樣比較...
作者: puremind_0919s    時間: 2019-10-19 03:56 PM

除了警察的公權力要調整以外
法官的腦袋也要換一下
作者: metalkvn666    時間: 2019-10-28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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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wamgogogo    時間: 2019-10-29 08:15 AM

現在台灣法律已經太亂因該改成陪審制
作者: tommy1752002    時間: 2019-10-29 0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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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lly8966    時間: 2019-11-19 10:28 AM

我絕對支持警察應該有更大的權力。

而且對於藐視公權力的人應該要加大處罰,

當一個人犯法時如果還可以理直氣壯甚至不把警察放在眼哩,

是想請問一般老百姓做何感想,

法律跟公權力在那邊可是警察的執法權卻如此弱小,

那你的法律到底是要來幹嘛的?

絕對支持警察要有更多執法權力,

但有同時要增加督察機制。

避免少數的不良警察非法利用公權力。
作者: usasogo    時間: 2019-11-19 09:03 PM

在討論警察公權力之前 是不是先審視一下法官的素質, 法官亂搞 有再好的警察都沒用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9-11-20 03:27 AM

台灣警察還是講求人情味的
作者: turboandauto    時間: 2019-11-24 01:37 PM

某些方面應該擴大而不是全面性,必竟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敗
作者: dennis5947    時間: 2019-11-27 10:54 PM

警察維護社會秩序要有強大執法權力
但是要在法律容許範圍內
作者: 211216    時間: 2019-11-28 08:04 PM

警察應該要好好保護自己的自身安危 人民也要尊重警察
作者: bottle1988a    時間: 2019-11-29 09:58 PM

如果公權力是對抗壞人,我覺得就可以
作者: eason2015    時間: 2019-11-30 01:16 AM

應該的吧 這樣公權力才有行駛的效用
作者: bearwings    時間: 2019-12-1 07: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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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先生    時間: 2019-12-4 11:38 PM

台灣的治安與國外相比好得太多,當然也會有犯罪事件,但是絕大多數的國民都是相當良善的,警察應該不需要更多的權力。
作者: dreamerken    時間: 2019-12-5 04:47 PM

在台灣,只有當自己的家人被歹徒威脅的時候,才會希望警察可以有更多的公權力...
作者: sena0131    時間: 2019-12-5 06:01 PM

警察應該要維護社會的安全
若沒有公權力
怎麼維護...汗

作者: heroalger    時間: 2019-12-8 10:53 PM

公權力不是大小的問題,只要能落實到好的方面,就是有用的!
作者: lovehateki    時間: 2020-1-21 04:00 PM

台灣警察就是沒地位啊...
稍微硬一點就被檢討寫報告...
作者: hbgf12344    時間: 2020-1-23 07:05 PM

警察素質跟公權力這是兩件事吧!就彷彿因為小孩成績差就不准他參加考試一樣,對於警察素質我們應該可以要求,但是對於警察該有的公權力我們也該賦予
作者: tonyinny    時間: 2020-1-28 11:48 AM

以前的狀態不適合
但是現在的民智已開
我覺得可以
作者: x85647821wq    時間: 2020-1-28 02:21 PM

我覺得應該要有,畢竟台灣警察我覺得很客氣了

有些國家警察根本不太理你
作者: kcu0102    時間: 2020-1-28 03:30 PM

我覺得要阿
台灣就是太自由了 讓民眾都不把警察當一回事
在美國 誰敢對警察大小聲
作者: bibigun    時間: 2020-1-31 10:08 PM

警察能否保持彰顯公權力,
民眾是否能配合與相信警察公權態度,
當出事了,法官、檢察官能否不偏移
這才是台灣警察應該做到與得到的
作者: ss70280    時間: 2020-2-1 05:45 PM

台灣警察真的覺得很可憐
開槍被砲 執法過當
不開又被砲 警察無能
作者: yukilin123    時間: 2020-2-2 11:37 PM

當然應該
沒有一個國家的警察現我們一樣那麼沒拳利的
作者: bolee65    時間: 2020-2-11 02:56 PM

當然應該了,警察有權力,壞人才真的會怕
作者: lovepuma    時間: 2020-3-4 10:49 PM

很矛盾的問題 就跟這世界有分好人跟壞人,常有人說 警察是有牌的黑道其實我很認同,因為看過很多自己都犯法的警察,如果國家可以規定公務人員犯法罰的比一般民眾重,我想我才可以認同給予警察更多公權力吧!

作者: yatxyp    時間: 2020-3-8 01:43 PM

本帖最後由 yatxyp 於 2020-3-8 01:43 PM 編輯

美國沒有可參考性的。美國人人都能持槍,警察面對的,可能是有槍的那就很危險。其他地方不能學美國那樣直接開槍擊斃。
作者: jerry998833    時間: 2021-10-17 11:53 PM

要阿!!不然我們的警察大部分都像裝飾品
遇到危險不能開槍自保....其實蠻悲哀的
作者: tp6g4m4    時間: 2021-10-20 06:36 PM

出事了 法官不會挺你 誰敢認真執法
作者: ken851009    時間: 2021-10-27 12:49 AM

我站在反對得這一邊,無罪推定的原則下,
不能把人隨意當成犯人
作者: james-chu    時間: 2021-11-2 10:44 AM

我覺得台彎的警察和人民都和國外不同耶…腦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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