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 以免造成 不能挽回的後果<div></div>
支持嚴格立法 有些三寶已經夠危險了 還加個手機{:41:}
這有必要的,一旦發生事故,非常嚴重,後悔不及
贊成 低頭族真的是走路沒長眼睛,又危險
我覺得要再加重一點,因為這個已經造成很多用路人的安全<br><br><br><br><br><div></div>
低頭玩手機也是一種不好的習慣呀,而且醫生有證物長期低頭玩手機會導致頸部不良,更何況是開車低頭族
台灣應該也要修法研逞這種人
這種因為使用手機造成別人的困擾,真的是各種狀況都有,這就是時代進步下的副產品。
這法案挺好,分心會造成很多事情的發生
單身狗的我等紅綠燈時不刷手機很無聊叻。。。當然排在第一位時還是不會玩的畢竟要看輪到自己了沒。。<br><br><br><br><br><div></div>
其實在很多時候低頭在看手機真的是很危險的
好像只有在等紅燈時睡著被後面的車提醒,沒有過滑手機被叭的經驗
太棒了....科技冷漠.....完全手機中毒了....車來了....也要打卡...身邊的親人比不上好友按讚...
在美國還是很常看到他們邊開車邊抓寶可夢,可能真正抓到的人還是太少吧
其實這是很好的法令
在路上邊走邊看手機真的很危險
尤其是過馬路時
這真的很重要<br><br><br><br><br><div></div>